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省政府下放用地審批權承接方案》已經2025年2月24日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自身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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