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17 批 2018 年 11月1日、2日)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1 | (電話)216號 | 淶源縣烏龍溝鄉大莊村村北有礦廠,夜間生產,生產時污水偷排到河道邊,污染環境。 | 淶源縣 | 水 | 大莊北有兩個選廠,一個是金泰鉛鋅選廠,一個是中凱礦業有限公司,兩家企業均有環保手續。接到舉報后,縣環保局對金泰鉛鋅選廠和中凱礦業有限公司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無排污痕跡。 | 否 | |
2 | (短信)896號 | 舉報:淶源縣南屯鄉南屯村村主任孫學珍,依仗手中權力在林區,造地、建房、 破壞生態環境。舉報人:孫國永聯系電話:13932279003 | 淶源縣 | 生態 | 經縣國土局、縣林業局核查:造地項目為縣政府工礦用地整改項目。林內現有一處住房為孫學珍居住,此住房原來是一個鐵選廠舊址(當時的鐵選廠是豐樂村曹建剛所建,后因占用林地的原因,多年前林業局已要求其遷走),當時內有廢棄磚房三間,孫學珍于2012年從曹建剛手中購買了這三間房。2015年1月8日縣林業局對孫學珍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權利告知書》,事后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于2015年2月10日向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當事人限期恢復地貌,并處以占用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罰款),但其并未執行。2015年8月11日向孫學珍送達了《淶源縣林業局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但其依然拒不執行。對此,縣林業局于2015年8月25日向淶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部分屬實 | 縣國土局將對其違法用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
3 | (信件)8號 | 楊家莊鎮木吉村在瓦窯溝內非法炸山毀林辦工廠,房屋受損 | 淶源縣 | 生態 | 經縣國土局現場核查:木吉村村主任梁海玉于2008年在楊家莊木吉村瓦窯溝內建一砂石料加工廠,該廠總計生產一個月,后于2008年年底停產至今,現場附近一公里內未發現其他民房,不存在房屋受損等問題。 | 部分屬實 | 下一步,縣國土局將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力度并做好日常監管工作,嚴防違法行為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