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音像記錄清單 | |||||||
序號 | 執法類別 | 執法事項 | 記錄載體 | 記錄場所 | 記錄內容 | 記錄部門 | 記錄人 |
1 | 行政處罰環節 | 現場檢查 | 執法記錄儀 | 檢查場所現場 | 對進入檢查場所、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實地核查過程、調查詢問過程、調取證據資料、證人證言采集和當事人拒接檢查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記錄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2 | 調查取證 | 執法記錄儀 | 檢查場所現場 | 對進入調查取證場所、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調查詢問過程、調取證據資料、證人證言采集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記錄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
3 | 先行登記保存 | 照相機、執法記錄儀 | 取證現場 | 對現行登記保存的證據物品編號、名稱、規格(型號)或者地址、單位、數量或者面積和執行情況進行全過程記錄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
4 | 陳述、申辯 | 執法記錄儀 | 陳述申辯場所 | 記錄當事人稱述申辯全過程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
5 | 簡易處罰程序 | 執法記錄儀、手持執法終端 | 執法現場 | 記錄現場調查、收集證據、告知、陳述申辯、處罰和文書送達的全過程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
6 | 對責令改正情況的現場核查 | 照相機、執法記錄儀 | 核查現場 | 對改正的情況進行全過程記錄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
7 | 當事人不配合調查的 | 執法記錄儀 | 執法現場 | 對進行調查取證場所、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當事人拒絕接受檢查的全過程記錄。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
8 | 行政強制環節 | 劃撥的稱述、申辯 | 執法記錄儀 | 陳述申辯現場 | 記錄當事人稱述申辯全過程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9 | 行政檢查環節 | 雙隨機抽取過程 | 攝像機、視頻監控設備 | 隨機抽取現場 | 對抽取檢查對象和隨機抽取執法檢查人員的全過程進行記錄 | 執法機構和勞動監察大隊 | 實施執法檢查執法機構負責人 |
10 | 送達環節 | 留置送達過程 | 執法記錄儀、攝像機 | 送達現場 | 對邀請基層自治組織或者受送達人所在單位的代表情況,說明送達情況,在送達回執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字或者蓋章,將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全過程進行記錄。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11 | 郵寄過程 | 照相機、攝像機、執法記錄儀 | 郵寄場所 | 對交寄物品、交寄時間和送達結果等進行音像記錄。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
12 | 公告、送達 | 照相機 | 辦公場所 | 對發布公告的報紙、發布公告的網站等送達憑證進行記錄。 | 執行執法機構 | 執法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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