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事項服務指南、依據、程序和監督方式
本指南適用于辦理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行政執法事項。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承辦機構
淶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辦理條件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3、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并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四、申請材料
1、舉報人據實提供被舉報單位的名稱、地址和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具體情況或線索等。
2、投訴人要書面遞交投訴材料,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外來人員須提供暫住證復印件、書面投訴書一份。投訴書應載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
3、投訴人書寫確有困難的,可由投訴人口頭投訴,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筆錄,并由投訴人確認無誤后簽名或蓋章。
五、辦理期限
符合受理立案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立案。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立案調查完成,應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或者撤銷立案決定;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
六、收費標準及依據
無
七、辦理基本流程
八、救濟渠道
對我局作出的行政決定不服的,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淶源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九、辦公電話、地址和事件
辦公電話:0312-7318918
辦公地址:淶源縣廣昌大街73號
辦公時間:除節假日外
十、咨詢途徑
電話咨詢:0312-7318918
十一、注意事項
下列事項與情形之一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不予受理
1、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其他組織與自然人之間、法人與自然人之間因承包、租賃、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勞務糾紛。
2、家庭保姆、家庭鐘點工與雇主的勞務糾紛。
3、離退休返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的勞務糾紛。
4、學歷教育的在校學生勤工儉學期間與用人單位的勞務糾紛。
5、投訴事項應當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仲裁,或者已經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
6、投訴人不提供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以及合法權益受侵害的事實等基本情況的。
7、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
8、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調整范圍、且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范圍的其他情形。
十二、監督途徑
1、監督投訴地址:淶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監督投訴電話:0312--7318918
3、監督投訴郵箱地址:lyxld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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