淶源鎮人民政府
2025 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
為深入落實上級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決策部署,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行為為重點,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目標,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推動我鎮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訂此計劃。
一、基本原則
依法依規原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實施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確保檢查活動合法合規。
公平公正原則: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做到檢查標準統一、檢查過程透明、檢查結果公正。
公開透明原則:及時向社會公開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結果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增強行政執法檢查的透明度。
注重實效原則: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為導向,突出檢查重點,創新檢查方式,提高檢查效率,切實提升行政執法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檢查主體
淶源鎮人民政府綜合行政執法隊。
三、檢查依據
依據國家、省、市、縣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梳理確定涉企行政執法檢查事項及依據,具體見附件《淶源鎮人民政府 2025 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事項清單》。
四、檢查事項及對象
主要檢查事項和對象為轄區內從事車輛清洗、維修經營的企業;農業經營企業;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企業。
五、檢查方式
日常巡查:采取日常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及時發現和處理企業存在的問題。
“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各部門應不斷完善“雙隨機、一公開” 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聯合檢查:對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事項,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減輕企業負擔。
六、檢查頻次
日常檢查每月安排1次檢查任務。
七、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淶源鎮人民政府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執法隊長為副組長,執法隊員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全鎮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嚴格規范執法:行政執法人員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執法程序,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規范使用執法文書,依法收集證據。在檢查過程中,要堅持文明執法、公正執法,不得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接受企業宴請、禮品禮金等,切實維護行政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
強化監督考核:鎮政府將加強對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對各部門執法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納入各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對工作成效顯著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敷衍塞責的進行問責。
及時處理反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依規下達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要求和期限,跟蹤督促企業整改落實到位。對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同時,要及時將檢查結果和處理情況向企業反饋,聽取企業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加強宣傳培訓:各部門要加強對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解讀,提高企業對執法檢查工作的認識和理解,爭取企業的支持與配合。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確保執法檢查工作依法、規范、高效開展。
附件:淶源鎮人民政府2025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事項清單
淶源鎮人民政府
2025年1月4日
附件: 淶源鎮人民政府 2025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事項清單 | |||
序號 | 領域類別 | 事項名稱 | 設定依據 |
1 | 城市管理 | 對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業遺留的渣土、枝葉等雜物,臨街樹木、綠籬、花壇(池)、草坪等管理單位或者個人逾期未清除的行政處罰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十五條第二款 |
2 | 城市管理 | 對未按規定利用懸掛物、充氣裝置、實物造型等載體設置廣告或期滿后未及時撤除,或者不及時整修、清洗、更換影響市容的戶外廣告牌或不予加固、拆除有安全隱患的廣告牌、招牌的行政處罰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十八條 |
3 | 城市管理 | 對擅自在城市的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4 | 城市管理 | 對不按照規定清理垃圾、糞便、積雪的行政處罰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二條 |
5 | 城市管理 | 對從事車輛清洗、維修經營活動,未在室內進行,占用道路、綠地、公共場所等的行政處罰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條 |
6 | 城市管理 | 對影響環境衛生行為的行政處罰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四十條 |
7 | 城市管理 | 對在樹木上設置廣告牌、標語牌或者牽拉繩索、架設電線,以樹承重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河北省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2023年1月20日修正)第四十九條 |
8 | 文化旅游 | 對單位、個人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行政處罰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2018年9月18日修訂)第十條第三款 |
9 | 文化旅游 | 對在長城上取土、取磚(石)或者種植作物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長城保護條例》(2006年10月11日公布)第二十八條 |
10 | 文化旅游 | 對擅自從事電影攝制、發行、放映活動的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2016年11月7日公布)第四十七條 |
11 | 生態環境 | 對露天焚燒秸稈、落葉、枯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 |
12 | 生態環境 | 對農業經營主體因未妥善采取綜合利用措施,對農產品采收后的秸稈及樹葉、荒草予以處理,致使露天焚燒的行政處罰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2018年7月27日修訂)第二十五條 |
13 | 農業農村 | 對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第七十八條 |
14 | 民族事務 | 對未按照要求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行政處罰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1999年11月29日公布)第十七條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項 |
15 | 宗教事務 | 對假冒宗教教職人員進行宗教活動或者騙取錢財等違法活動的行政處罰 | 《宗教事務條例》(2017年8月26日修訂)第七十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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