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 事項名稱 | 抽查內容 | 抽查依據 | 抽查主體 | 抽查依據 | 備注 |
1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 1、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是否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2、是否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3、是否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未成年人進入標志; 4、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 5、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網絡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向文化行政部門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 | 現場抽查 | |
2 | 娛樂場所 | 1、歌舞娛樂場所播放、表演的節目是否含有禁止內容;2、使用的歌曲點播系統是否與境外曲庫連接,歌舞娛樂場所是否接納未成年人; 3、是否擅自變更場所使用的歌曲點播系統; 4、游藝娛樂場所是否設置未經文化主管部門內容核查的游戲游藝設備,擅自變更游戲游藝設備;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 | 現場抽查 | |
3 | 藝術品 | 1、是否經營含有禁止內容的美術品; 2、不能證明經營美術品的合法來源;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事項 | 《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 |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 | 現場抽查 | |
4 | 互聯網文化 | 1、互聯網文化單位未在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文化行政部門頒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 2、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經營進口互聯網文化產品未在其顯著位置標明文化部批準文號、經營國產互聯網文化產品未在其顯著位置標明文化部備案編文化 號; 3、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擅自變更進口互聯網文 化產品的名稱或者增刪內容; 4、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經營國產互聯網文化產品逾期未報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5、經營互聯網文化單位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互聯網文化產品,或者提供未經文化部批準進口的互聯網文化產品;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互聯網文化暫行規定》 |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 | 現場抽查 | |
5 | 網絡游戲 | 1、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網絡游戲產品和服務; 2、獲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網絡游戲經營單位變更有關內容未按規定向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3、上網運營未獲得文化部內容審查批準的進口網絡游戲:4、進口網絡游戲變更運營企業未按照要求重新申報;5、對進口網絡游戲內容進行實質性變動未報送審查;6、網絡游戲經營單位授權無網絡游戲運營資質的單位運營網絡游戲; 7、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在網絡游戲中設置未經網絡游戲用戶同意的強制對戰; 8、網絡游戲的推廣和宣傳含有禁止內容: 9、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存在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絡游戲用戶采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絡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絡游戲產品和服務; 10、 網絡游戲運營企業未要求網絡游戲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并保存用戶注冊 信息;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 | 現場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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