淶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淶源縣執法局) 隨機抽查行政執法事項清單 | |||||||||
單位:淶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淶源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
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子項 | 事項類別 | 檢查主體 | 檢查依據 | 檢查方式 | 檢查內容 | 是否適用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 | 備注 |
1 | 房地產市場行政監督管理行為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 | 專項檢查;執法檢查;跟蹤督辦;案卷審查;投訴處理;年度報表審查;備案審查。 | 房地產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房地產市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行業標準和程序的執行情況;其他需要監督管理的事項。 | 否 | ||
2 |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監督 | 一般檢查事項 | 各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部門 | 《河北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辦法》第二十七條。 | 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交叉互查、不定期抽查 | 歷史建筑實施原址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內拆除歷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歷史建筑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監管。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實施情況。 | 否 | ||
3 | 建筑市場市場行政監督管理行為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河北省建筑條例》第三條。 | 專項檢查;執法檢查;跟蹤督辦;案卷審查;投訴處理;年度報表審查。 | 行政主體的合法性;建筑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建筑市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適當性;其他需要監督管理的事項。 | 否 | ||
4 | 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省、設區市、省直管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 | 《城市綠化條例》第七條。 | 自查、互查、抽查;執法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檢查。 | 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控情況;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情況;城鎮古樹名木保護情況。 | 否 | ||
5 |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監管 | 一般檢查事項 | 省、設區市、省直管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條。 | 定期組織開展檢查;日常進行監督檢查;不定期抽查。 | 是否按照國家生活垃圾處理標準規范,開展管理工作。 | 否 | ||
6 | 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各類企業資質許可后監督檢查 | 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總承包特級、一級及部分專業一級除外)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 | 不定期檢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加強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定期實施檢查。專項檢查:根據投訴舉報或上級交辦事項,開展專項檢查。 | 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企業資質條件及資質標準執行情況;企業的市場行為。 | 省級單獨實施,市縣住建、城管部門可以和行政審批局聯合抽查 |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專業乙級及以下)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九條。 | 否 | |||||||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乙級)監督檢查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 |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二級及以下)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四條。 | ||||||||
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動態核查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五條。 | ||||||||
7 | 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人員資格許可后監督檢查 | 建設領域注冊執業人員注冊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河北省建筑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 | 日常執法檢查、專項檢查 | 未取得注冊證書人員的監管內容:是否存在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以注冊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業務活動的行為。取得注冊證書人員的監管內容:檢查是否存在以下情況:是否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執業范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規定在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受聘單位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是否執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是否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秘密;是否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是否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 否 | |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 | 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履行職責等情況。 | |||||||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 建筑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 | |||||||
8 | 建筑市場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七條;《河北省建筑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 日常檢查: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要求,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適時開展日常檢查,加強動態監管。專項檢查:根據投訴舉報或上級交辦事項,開展專項檢查。 | 房屋及市政基礎設施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行為;房屋及市政基礎設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行為;房屋及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現場農民工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 否 | ||
9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 重點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二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 日常檢查、專項檢查 | 抽查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抽查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抽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條件。 | 否 | ||
10 | 工程建設標準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五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 集中監督檢查,隨機抽查和巡查 | 對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違法行為進行檢查;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 否 | ||
11 | 民用建筑節能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河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第四條。 | 不定期檢查、專項抽查 | 執行民用建筑節能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標準規范等情況。 | 否 | ||
12 | 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管理規定》第四條。 | 不定期檢查、專項抽查 | 在建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設備執行國家或省有關規章、政策、標準等情況。 | 否 | ||
13 | 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活動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第五條。 | 不定期檢查、專項抽查 | 檢查綠色建筑建設實施中執行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標準規范等情況。 | 否 | ||
14 | 房地產市場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 | 專項檢查、執法檢查、跟蹤督辦、年度報表審查、備案審查等方式 | 房地產估價機構和分支機構的設立、機構及注冊人員開展估價業務及執行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的情況;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日常經紀活動;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其他需要監督管理的事項。 | 否 | ||
15 | 物業服務企業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 |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八條、第六十七條;《河北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是否違反規定,不移交有關資料;未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是否按要求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消防設施、電梯的安全管理工作。 | 是 | ||
16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衛設施許可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市、縣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五條、第四十四條。 | 現場檢查 | 是否符合許可內容。 | 否 | ||
17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包括經過城市橋梁)審批后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市、縣城市市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十八條。 | 現場檢查 | 是否符合許可內容。 | 否 | ||
18 | 城市燃氣、城市供熱監督檢查 | 縣級以上城鎮燃氣經營使用安全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城鎮燃氣管理部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 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時段專項檢查 | 是否符合燃氣、供熱企業經營許可所要求的各項條件和標準,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罐、站等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技術力量是否達到相關標準;是否存在經營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執行了國家有關燃氣、供熱方面的強制性標準及規章制度等。 | 否 | |
19 | 縣級以上城市供熱監督檢查 | 縣級以上城市供熱主管部門 | |||||||
20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市、縣城鎮燃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 現場檢查 | 改動市政燃氣設施是否符合經審查的內容。 | 否 | ||
21 | 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廚廢棄物處置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條;《河北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第四十七條;《河北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 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時段專項檢查 | 是否符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許可所要求的各項條件和標準;設施、設備、人員、注冊資本、安全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生產經營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 否 | ||
22 | 城市建筑垃圾收集、運輸核準許可后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市、縣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三條。 | 現場檢查 | 是否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否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是否有與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單位簽訂的合同;其他有關內容。 | 否 | ||
23 | 城市供水水質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城市供水主管部門 | 《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第四條;《河北省城鎮供水用水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 城市供水水質督察 | 城市供水水質是否達標。 | 否 | ||
24 | 因工程建設確需改裝、拆除或者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審批后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市、縣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技術檢查等 | 是否符合許可內容。 | 否 | ||
25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市、縣城市排水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四條。 | 日常監督檢查、現場檢查 | 城市污水運營單位運行維護和保護情況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城市防汛工作情況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落實及具體實施情況;排水許可資料歸檔情況。 | 否 | ||
26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的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市、縣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 | 現場檢查 | 城市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等,是否經過市、縣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同意。 | 否 | ||
27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挖掘道路) | 一般檢查事項 | 市、縣主管部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 | 現場檢查 | 是否符合許可內容。 | 否 | ||
28 | 對已建成運行的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狀況和處理效果進行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條;《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定期組織開展檢查、日常進行監督檢查、不定期抽查 | 是否按照國家生活垃圾處理標準規范,開展運行管理工作。 | 否 | ||
29 | 臨時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后的監督檢查 | 一般檢查事項 | 市、縣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技術檢查等 | 是否符合許可內容。 | 否 | ||
30 | 建筑工地大氣污染防治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住建(城管執法)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條、五十九條、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 | 現場檢查 | 施工工地是否設置硬質圍擋或圍擋是否連續設置;裸露地面是否覆蓋;施工單位是否采取分段作用業,是否做到邊施工邊苫蓋;是否擇時施工或落實應急響應要求;是否灑水抑塵;是否采取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是否及時清運、苫蓋;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是否采用密閉式防塵王覆蓋。 | 是 | ||
31 | 城市樹木移植或砍伐審批后的監管 | 一般檢查事項 |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 | 《河北省綠化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六十六條。 | 書面檢查、現場核查 | 是否取得城市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砍伐樹木的是否按照相關規定補植樹木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移植樹木的是否移植成活率。 | 否 |
附件列表: